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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出境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需要检疫?

时间:2007-08-09 16:32:40   | 被点击:
答: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蜂等;“动物产品”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经加工仍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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