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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后的一点体会

时间:2008-11-12 16:54:46   | 被点击:
参加“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后的一点体会
南京局港办 查燕青
     2008115,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领导就南京检验检疫局港办金属材料科去年发生的“钢管换米糕”案件,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常识课。他们深刻分析了此案发生和产生的原因及教训;解释了有关失职、渎职罪的概念及其刑罚。这是一次使人深受教育和警醒的法律讲座,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我们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和守法意识。
以往我们在工作中习惯于凭着老经验办事,往往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办事,这样就极易在工作中造成漏洞和失误,也会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因此发生“钢管换米糕”案件也就成为必然,教训极为深刻。现在我们正在逐步推行“三位一体”的行政负责制,那我们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循各项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好把关服务职责。随着社会法制体系的日趋完善,法律也对我们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肩负的责任也更加重大。作为新一代的执法人员,我深深懂得执法必须先要学法守法,工作中应该时时处处按照法律要求和规范办事,要熟记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件和作业指示;遇到问题如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执法,才能履行好“为国把关、为民负责”的根本职责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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