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得位置:首页 > 查看正文 用足用好原产地证 让企业成本一降再降
进入2008年,我国人民币持续升值、次级债风波、出口退税下调、新劳动法颁布……一系列旨在调整外贸结构的从紧政策密集出台以及突然变化的外部环境,让我市许多企业措手不及。如何为进出口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了昆山检验检疫局徐洪刚局长最挂心的问题。
“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优势,用足用好原产地
证,让企业成本一降再降。”这是徐洪刚局长给出的答案,他说:“近两年,我们通过对原产地证书签证和调查案例发现,昆山许多企业及其客户对优惠性质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变化及作用普通存在着不了解、概念模糊和被动运用的现象,应有的经济利益白白受到损失。”
该局检务科汪沉浮科长翻着正在整理的原产地证调查案例介绍:2007年7月,我市某韩资企业首次来我局申请出口韩国的《亚太协定》优惠性质原产地证书。经调查确认,该企业产品完全符合《亚太协定》对中国原产品的原产地规则要求,产品出口韩国可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享受6%的关税减免。另据《曼国协定》(《亚太协定》的前身)规定,我国于2002年10月1日起,已经能够对出口韩国的产品签发《亚太协定》优惠性质原产地证书。也就说,该企业已连续五年每年白白流失整个产值的6%的利润,令人十分惋惜。
此外,目前我市大多数出口企业对优惠性原产地证的运用仍十分被动。即:只有当客户提出签证要求时,企业才会想到来申请。尽管这种签证也能帮助企业享受到关税优惠,但企业如果能在客户不了解优惠性质产地证作用的情况下主动帮助客户运用,不但能直接分享关税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还能增加谈判砝码,赢得客户支持,提高产品售价。
昆山检验检疫局表示:在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产地证的运用动态,随时收集分析,广泛宣传。比如,企业可关注互惠性质关税优惠制度在降低企业进口成本方面的作用;可运用香港和澳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享受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的零关税待遇等。
(汪沉浮、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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