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得位置:首页 > 查看正文 关于设立集中整治举报电话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击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整治进出口领域检验检疫工作秩序,逐步建立企业与检验检疫诚信管理体系和进出口商品全面质量监管体系,维护出口产品信誉和国门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江苏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连云港检验检局在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等产品专项整治期间,特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18-82320157、82320092,传真:0518-823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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