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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新的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农业部公告第862号)
为防止危险性植物有害生物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2007年5月29日正式发布执行(详见附件)。
1992年7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同时废止。
请各局认真组织新名录的学习、宣贯,及时将执行过程发现的问题报省局动植处植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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